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4-0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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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拟将下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收范围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1032023XS0004S01号)范围,拟收回七里河区兰石研究所以东、B127#规划路以南、福宁雅苑以西、甘肃省中医院以北,总面积为15780.1平方米(合23.670亩)用地范围内,涉及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街道办事处(土地证号:兰国用﹝2000﹞字第Q00932号、兰国用﹝2001﹞字第Q1133号)、兰州无线电元件厂(土地证号:兰国用﹝1999﹞字第Q0317号)、兰州无线电元件厂家属院(土地证号:兰国用﹝1999﹞字第Q0645号)、兰州市油脂加工厂(土地证号:兰国用﹝1999﹞字第Q0320-1号)等单位及个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甘肃省中医院北区扩建项目(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康复中心)。
二、意见反馈
如上述范围内的用地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拟收回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请持权属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本次拟收回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具体事宜由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如上述范围内的用地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征收安置补偿事项有异议的,请持相关资料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反映。
三、公告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1112室
联系电话:0931-4523512(联系人:张会敏)
联系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联系电话:13893140889(联系人:王启云)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