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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4-05-13   来源:土储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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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拟将下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收范围

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兰规建条〔2024〕006号)确定的范围,本次拟收回土地位于T580#规划路以东、B527#规划路以南、安澜祥园以西、北滨河西路以北,(具体范围详见附图)涉及兰州市农副日杂公司安宁分公司(土地证号:兰国用(2005)第A0290号)等单位及个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47260.4平方米(合70.890亩)。

二、意见反馈

如上述范围内的用地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拟收回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请持权属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本次拟收回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由安宁区政府负责完成。如上述范围内的用地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征收安置补偿事项有异议的,请持相关资料,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安宁区政府反映。

三、公告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 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国土规划大厦1206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4523528

联 系 人:赵宗斌

 

联系单位:兰州市安宁区政府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3458号

联 系 人:马骞

联系电话:0931-7610995


附件:收地范围图.pdf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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