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金路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加装电梯项目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06 字号:[ ]

兰州金路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报送了位于安宁区莫高大道39号的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申请在办公楼西侧与北侧分别加装电梯1部。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征询意见建议,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我局按程序办理该项目规划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设计方案总平面进行公示(详见附图),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书面反馈(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该项目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图:项目总平面图(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我局正式审批总平面方案为准。)

公示日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4日

公示形式: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兰州金路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中城城园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31-4523546

联系地址:兰州市通渭路127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