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字号:[ ]

经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裁定,以下权利人原有的不动产权利消灭,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登记证号

权利种类

永登银河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无号

银河盛世商业广场三区2层006号

甘(2019)永登县不动产权

第000067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永登银河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无号

银河盛世商业广场三区2层007号

甘(2019)永登县不动产权

第000067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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