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自即日起满15个工作日之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1
张兆萍
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街道
嘉峪关东路511号第5单元6层601室
兰房(城私)产字
第11655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