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6日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日照分析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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