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1 信息来源:详细规划科字号:[ ]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海绵城市为抓手提升城市韧性和宜居性,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在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局对《兰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进行了修编。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规划范围:以兰州市域为研究范围,以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为规划范围。

三、规划目标

1.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典范,助力山水共生的生态、宜居都市建设。

2.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兰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改善城市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系统、缓解城市内涝、促进水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城市韧性和宜居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3.根据城市特征和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合理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海绵措施,通过绿灰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水系统优化和城市宜居品质提升。

4.近期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远期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5%。

四、公示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0日

网站公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五、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1-8482324

 

附件:1.市域自然生态保护格局

   2.兰州中心城区海绵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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