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zrzyj.lanzhou.gov.cn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02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1月11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西安、郑州、重庆、厦门等城市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工作进行了规范,对新时代下城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统一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标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兰州市实施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报资料、核验内容、面积误差标准、分期核验要求等内容。

(一)明确了规划核验(验收)的范围、条件和方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兰州市中心四区内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对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界定;对项目申请提交材料进行了梳理;对规划核验(验收)内容进行了明确。(第一条至第六条)

(二)明确了规划核验(验收)工作程序和测量成果要求。着重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行为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测量成果进行了明确。(第七条、第八条)

(三)明确了规划核验(验收)误差标准。具体按《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标准》执行。(第九条)

(四)明确了分期和不予进行规划核验(验收)的情形和要求。(第十条、第十一条)

(五)其它。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和试行期限。(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