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城关区“两规”一致性处理——桃树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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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区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甘政函[2020]131号),进一步做好我市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解决现行“两规”不一致造成的矛盾图斑,我局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城关区“两规”一致性处理——桃树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依据城关区政府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规划》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调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12日 公示内容:《兰州市城关区“两规”一致性处理——桃树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市政府正式审批为准) 公示形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兰州日报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1-8482324 一、规划范围:北以南环为界,南临南山,西至坪台地西缘,东邻沪霍线,总用地面积约93.37公顷。 二、指标控制 1、容积率: 规划容积率控制共分为三个分区,其中: 一区:容积率≤1.0,主要为公用设施、停车场等用地; 二区:1.0>容积率≤1.5,主要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区:容积率≤2.8,主要为居住用地。 2、建筑密度 规划建筑密度控制共分为三个分区,其中: 一区:建筑密度≤20%,主要为公用设施等用地; 二区:20%>建筑密度≤26%,主要为居住用地等; 三区:建筑密度≤45%,主要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3、建筑高度 规划根据不同的建筑使用功能,划定建筑高度,其中: 建筑高度≤12m,主要以公用设施建筑为主; 建筑高度≤24m,主要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筑及商业建筑为主; 建筑高度≤80m,主要以居住建筑为主。 4、绿地率 桃树坪用地绿地率具体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桃树坪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汇总表 桃树坪地块建设用地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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