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9 信息来源: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字号:[ ]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审批专用章(含电子印章),同时废止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选址定点专用章、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专用章、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专用章、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专用章。

二、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审批专用章启用后,凡经我局许可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附图,须加盖该印章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