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自即日起满15个工作日之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1
张小峰
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
青石路1404号第1单元20层2002室
甘(2021)兰州市不动产权
第009826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