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 字号:[ ]

经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裁定,以下权利人原有的不动产权利消灭,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登记证号

权利种类

刘建新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街道

和平新村66号

兰房(城房改)产字

第13601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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