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自即日起满15个工作日之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1 | 刘英 |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 东岗东路976号第1单元26层2604室 |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 第247090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2 | 翟廷要 |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 东岗东路1991号04层137室 |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 第405621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3 | 阎纲 |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 王马巷38号1单元03层304室 | 兰房权证(城关区)字 第244181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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