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6月9日
日照结论:
(1)住宅楼有59户满足大于1小时且小于2小时的大寒日满窗日照规范要求,其中:30#楼共30户,位于东端户1至17层,东中户1至13层;31#-1楼共29户,位于西端户2至15层,西中户1至8层,东中户1至7层。
(2)其余住宅均满足大寒日2小时满窗日照要求。
(3)项目建设后对周边项目无日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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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方案总平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