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自即日起满15个工作日之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1
张志刚
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101号第1单元3101室(盛世瑞景院17#楼)
甘(2022)榆不动产权第001991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