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印发承接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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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甘肃省人民政府将部分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和委托市州政府进行审批。为确保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接的住、管得好”,近日,兰州市政府按照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兰州市承接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承接授权和委托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重点审查内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具体落实承接工作。 《方案》明确,承接的具体事项共两类5项。针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统筹考虑了省上前后两次权限下放和市政府原有的审批权限,从县区组卷和呈报、市级审查、公示和缴费、下发批复、备案、信息公开等6个环节,统一制定了审批流程。 《方案》从市、县政府及市直部门三个层次分别将市政府、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报审效能、强化技术支撑、严格监管督促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好的开展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的组卷和审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用地审批提质增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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