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示 (宗地编号:G22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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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拟出让G222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宗地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G2223号宗地位于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八里窑村,出让面积59775.5平方米(出让用地1面积8810.0平方米、出让用地2面积5096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殡葬服务设施,出让年限50年。 二、意向用地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存在欠缴我市土地出让金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或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禁止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三、公示时限 1、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3月6日截止。 2、意向用地者应于公示期内按公示的相关要求,向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城关区通渭路127号11楼1109室)提交意向用地者申请资料。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及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截止后,拟出让宗地如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示期截止后,拟出让宗地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以公开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特殊事项说明 1、申请人参与该宗地出让时,须认可并接受宗地内已建成综合楼及其他内容的《补偿协议书(待签样本)》(公示期内到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查阅)。 2、申请人应到拟出让宗地现场踏勘,用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拟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申请人若取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先签订上述《补偿协议书(待签样本)》。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受让人须缴纳不低于宗地出让价款总额50%的款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余款。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周晶 联系电话:0931—4523511 附件: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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