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彭家坪片区(PJP09-06、PJP09-08、PJP09-10、PJP09-13)单元局部用地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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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控规拟修改地块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片区,位于《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彭家坪片区(PJP09)》06单元和10单元的地块四至范围为:S216#路以东、S229#路以南、B222#路以西、B225#路以北,用地面积约19.90公顷;位于《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彭家坪片区(PJP09)》08单元和13单元的地块四至范围为B203#路以北、B224#路以东、B228#路以西、S207#路以南,用地面积约20.82公顷。 本次用地修改涉及总用地面积40.71公顷。 2021年1月28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申请“开展七里河彭家坪片区S216#规划路以东、S229#规划路以南、B222#规划路以西、B225#规划路以北的PJP09-06-02-04、09地块和PJP09-10-01-02、03地块控规修改编制工作”,经市规委会主任委员会审议,同意启动控规修改程序。2021年4月14日,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彭家坪片区(PJP09-06、PJP09-08、PJP09-10、PJP09-13)单元局部用地控规修改方案》通过专家审查。 具体调整内容: 1. 用地性质:将PJP09-06单元7.42公顷的科研用地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将PJP09-10单元10.86公顷的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1.62公顷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PJP09-08单元5.88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科研用地;将PJP09-13单元1.84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科研用地,将0.91公顷的商业用地、1.76公顷的中小学用地和10.43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 2.规划指标: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中小学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科研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 3.公服配套:二类居住用地内配肉菜市场、邮政所、幼儿园、托儿所、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托老所、公共厕所、小型垃圾收集站、物业管理与服务和机动车停车场(库)。 根据《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定(试行)》,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控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调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5日 公示内容: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彭家坪片区(PJP09-06、PJP09-08、PJP09-10、PJP09-13)单元局部用地控规修改方案(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市政府正式审批为准)。 公示形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兰州日报 设计单位: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兰州市通渭路127号(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1-8482324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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