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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发〔202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属重点企业:
《兰州市主城四区标定地价体系制定成果》已经市政府2021年1月6日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并经2021年1月21日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会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市主城四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doc
兰州市主城四区商服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zip
兰州市主城四区住宅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zip
兰州市主城四区工业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zip